
罗某是崇州人,家庭富裕。2014年年底,平时很少联系的朋友李某到崇州找到他。闲谈中,李某说他现在代理了一个“重庆时时彩”的彩票销售点,一个月下来要挣几万块钱。在罗某表现出有些兴趣后,李某又详细介绍了代理“重庆时时彩”的好处,投资少收入高,前期只需要投资2台电脑和1台电视机,输赢不用自己操心。罗某很快就对这个赚钱方法产生了浓厚感趣,还专门到李某在成都小茶馆里开设的“时时彩”投注点去了解。罗某了解到成都、彭山等地也有这样的代理点,而代理的方式如李某所说很简单,他没有继续深入了解,也没有去相关部门取得授权,就这样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租用了丈母娘的茶馆,雇佣两个小工,又投资1万元买电脑、电视等工具。今年1月,罗某开设了所谓的“重庆时时彩”投注点并开始营业。
承办检察官表示,开设赌场罪是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,但普通百姓一知半解的犯罪形式。本案是为私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赌博场所,此种犯罪形式比较新颖,是近几年网络发达、博彩业蓬勃发展的情况下产生的。在我国内地,发行、销售彩票属于专营范围,为进行规范化管理,是不允许未经审批擅自发行、销售彩票的。本案中,家庭富裕的嫌疑人罗某,为了高额的利润,在清楚自己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,盲目相信李某所言,未经详细了解,就私自开设网络私彩,最终也使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。(成都商报)
020-88888888